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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投资回报是美丽陷阱
时间:2014-05-27来源: 作者: 人气:

    非法集资案高发,新时期还披上了网络面纱,百姓期盼政府加强宣传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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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上通报,2013年至今,全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已达185起,破获155起,抓获嫌疑人73名,涉及金额8.2亿元。据悉,近年来我省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一些重点地区和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突出,跨区域案件不断增多。其中,太原、吕梁、忻州、阳泉、晋中、临汾、运城为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区。非法集资活动的受害人群已达2.5万余人,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能源、矿业等重点领域。那么,非法集资为何如此猖獗?老百姓是如何跳入这种陷阱,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事例: 只因一个贪念,辛苦积攒的20万元被骗,30年友人成陌路

    原本想用手中的闲钱多“生”点儿钱,不料参与一家养殖公司的集资后,不但没有挣到钱,就连数万元本金也打了水漂。5月19日,被非法集资骗走20万元积蓄的黄静(化名),向记者讲述了受骗经过,用自己的惨痛经历提醒人们不要再被所谓的高息所蒙蔽,以防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我们公司工商、税务证照齐全,现在做一个热门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见效快、收益高……”2011年9月的一天,黄静为发小王女士描绘的前景蠢蠢欲动。王女士和黄静均为吕梁市柳林人,据黄静介绍,王女士说她朋友之前经营着一个矿井,赚了不少钱。后来,政府倡导煤炭转型,打击黑煤窑,于是,王女士的朋友便召集一伙人筹资开办生态养殖公司。 “半年为一个投资周期,15%的利息回报,这可是现在银行贷款利率的六七倍!不和抢钱一样?”尽管王女士说得天花乱坠,黄静还是不为所动。 可是没过几天,黄静接到了王女士的电话,说要领她去养殖场参观。在当地一个颇具规模的养殖场,黄静碰到了许多前来考察的人。走进养殖场一看,围栏里的生态鸡、家猪,很吸引人。黄静还看见很多宣传三农项目的展板,上面贴着许多照片,讲解员说都是领导来考察时拍摄的。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一向谨慎的黄静开始动摇。再加上与王女士30年的交情,黄静开始说服老公甚至兄妹参与此项目。在看了对方的合法营业证件、从业资格等证件后,黄静一次性投入了20万,这当中有自己多年的积蓄以及父母的退休金。 开始的日子里,黄静经常能接到养殖公司的电话,又是汇报经营状况,又是举办活动、派发米面油、日化品等礼物,黄静期待着自己成为有钱一族的一天。2012年底,该返回本金的时候到了。“我一到公司,发现里面坐着很多熟人,他们都是来要本金的,可没人拿到一分钱。”公司负责人不在,一名部门经理接待了黄静等人。“请大家放心,钱绝对没问题,肯定能给了大家,现在只是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经理一边解释,一边鼓励大家把到期的合同再续签,同时答应先把利息给了。 就这样,黄静又等了很长时间,但“白条”一直未能兑换成现钞,黄静说:“20万就这样打了水漂,30年的友情也因此搁浅了。”回忆这段往事,黄静还是有些痛苦,只能庆幸自己投得不是很多。“听说有人病倒了,有人欠下外债郁郁寡欢,有人家庭不再和睦……”黄静说,贪念让人深陷发财美梦,而梦碎后带来的不仅是钱财损失,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伤害。

调查: 80%市民无法鉴别非法集资和民间融资,期盼政府加强宣传和监管

    5月15日上午,在太原市南宫广场,山西省金融办、山西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联合举办了“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经济犯罪、共创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省内17家银行机构参加了现场宣传。活动主要是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手册、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形式特征、表现形式,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在现场,记者做了一个小型的问卷调查。当天为周四,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以老人、自由职业者、外来打工者为主。在随机调查的40位市民中,只有一位曾在企业当过主管的退休老人能够说出非法集资的特点。绝大多数人不清楚非法集资的相关概念、特征,或者将非法集资等同于民间借贷。他们期盼政府加强宣传和引导,宣传形式还是提倡以报纸和电视为主,这样更利于老年人和外来务工者接受。 随后,记者又在微信群和QQ群随机采访了一些本省和外省的年轻朋友。这部分人群对于非法集资有一定了解,但依然会混淆非法集资和民间融资概念,无法鉴别他们的区别,只是相对于理财更多了一份理性。他们希望政府能够制定一个相对长期连贯的有效宣传形式,尤其是针对老年人和城中村居民,因为他们相对来说更需要引导。 谈到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时,省公安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非法集资的利率常常高达20%至50%。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一些群众纷纷跳进非法集资的陷阱。而百姓手头可支配资金日益增多以及有效投资渠道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非法集资的蔓延。另外,在融资难困境下,一些中小企业从民间借高利率资金,后来随着亏损额的增大,陷进了非法集资的泥沼。 在我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由于煤炭资源整合部分煤企老板手握资金开始寻求转型,而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等也让一些市民手中多了闲散资金,同时这几年由于房地产市场不稳定,部分市民持币观望。犯罪嫌疑人正是瞄准这个时机,用高额投资回报吸金,从而形成了非法集资集中高发的温床。

建议: 非法集资又披上了网络面纱,公众一定要克服贪便宜心理,拒绝高息诱惑

    据有关专家介绍,一般来说,非法集资类案件初期往往以民间借贷的形式出现。当前形势下,非法集资还出现了网络化等新特点。据有关媒体报道,1月20日,山东莱芜市查办了一起利用互联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先是注册成立一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并在互联网上设立了网贷网站,再雇佣人员进行管理、网上公关等工作。之后,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不具备金融机构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宣称是新型P2P网络借贷第三方信息中介平台,发布虚假借款,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还有一些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是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来欺骗广大群众,然后以国家现行的大政策为诱饵。他们往往开豪车、住豪宅、穿名牌,在市民面前表现出很有钱的样子,营造出有影响力的假象,迷惑受害者,让受害者放松警惕,进而相信甚至是佩服他们,从而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对此,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公众,因为网贷没有金融从业资格,信用难保,犯罪嫌疑人往往以高额的利息为诱饵,吸收网民的资金,然后用于私人放贷赚取利息差或用于私人经营,目前我国还未出台专门的法律对P2P网络借贷行为进行规范,市民一定要克服贪便宜心理,拒绝高息诱惑。同时,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一些非法集资活动时间跨度达三四年之久,但监管部门并未及时掌握,凸显出市场监管体系的滞后。对此,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慧娟和一些金融人士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间富余资金不断积累,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政府应该强化民间融资行为的法制指引,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同时,政府部门应积极为中小企业探索建立融资新渠道,加强工商、税务、银监等经济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对公司企业的经营状况与活动保持足够清醒的关注,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即启动司法协作机制,将犯罪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后,加大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受害群众密集的群体,开展宣传和以案说法活动,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培养理性投资习惯,远离非法集资犯罪设下的诱人陷阱。

本报记者 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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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基本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形式公开宣传;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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