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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实施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时间:2014-05-27来源: 作者: 人气:

    近期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省也有了进展时间表。5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按照要求,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要在今年一季度完成,职能转变任务在3—5年内完成。为此省政府明确了具体的任务、职责部门和完成时间表。
今年,我省涉及机构和职责整合的,除了已经下发“三定方案”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金融办等,还包括房屋登记、林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

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重点针对部门“红头文件”

    今年,我省的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是简政放权。
省本级现有多少项行政审批事项?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摸底,随后会公布重新调整确定的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今年我省将重点放在了部门“红头文件”设置的审批事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将重点取消以部门“红头文件”等形式,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限制性规定的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登记、年检、年审、监制、认定等管理措施;我省设立、多数省份取消或未设立的审批事项。
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将一律下放。凡法律法规规定省、市、县三级均可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将会在年底前下放到市、县两级。取消和下放后,相应加强监督管理。

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

    我省将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其他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有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省政府层面,还将牵头清理两类事项。一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将清理规范情况向社会公布。二是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提出拟取消的前置审批事项和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提出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建议。
今年,我省还将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放宽公司注册资本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企业年检改年报制度和市场主体信用公布制度。试行先照后证登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将统一整合房屋、林地(草原)、土地三类不动产登记职责

    机构改革方面,今年最受大众关注的,将是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目前按照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在全面铺开。山西虽不在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的17个省(市、区)职责整合之列,但这一工作也列入今年全省机构改革“总盘子”。省政府明确表示,今年将整合房屋登记、林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明年6月底前我省将实施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此外,今年我省还将减少、调整一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事项。研究探索工业领域行业管理机构深化改革问题。

明年将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2015年,我省政府职能转变将有20项具体任务,重点包括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取消和下放一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非许可事项,取消一批资质资格许可事项等。
明年,我省将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出台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方案。同时,还将出台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方案。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调整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市县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给市县政府,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基本完成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并组织实施。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

2016年将实施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6年,我省将实施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列入2016年政府职能转变计划的还有:基本完成取消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工作,相应加强监督管理;基本建立起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行政审批流程;基本完成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减少、调整一批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事项等。
到2017年,我省将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等都将会基本形成。

本报记者 刘捷 要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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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清理核实行政审批事项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李晶)今日,记者从省编办获悉,我省对省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核实。“这次清理核实的范围是,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上登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除省本级目录之外省政府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实施的、受委托实施的、代为审核的审批事项(包括历次改革转为行政服务或转为日常管理工作事项)。”省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些省本级目录之外的审批事项,从名称上,包括批准、认可、同意、核准、登记、初审、发证、告知、注册、验证、认证、验收、评估、年审、年检、确认、前置性审批、事前核准性备案等管理行为;从审批对象上,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和面向同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市县政府、下级机关等。从设定依据上,既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也有“红头文件”等设定的审批事项(审批机关内部涉及人事、财务、外事以及系统内部事务等审批事项不在清理范围)。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核实后,汇总成册,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报省政府。
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理亮点:
1、除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内容安排外,我省另增加 “是否进行年审、年检”“是否有收费行为”两栏。
2、划清省、市、县各自权限的基础上,按规定的省级权限对项目名称进行规范。
省本级目录之外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清理亮点:
1、近年修订的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2、由于种种原因过去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如国家部委公布的目录里有相应事项,我省也承担相应职责的事项。
3、历次改革中已经改为日常工作(或称日常管理工作、日常服务工作)的事项,实际工作中依然实施审批的事项。
4、原上报国家部委的初审或审核事项。
省本级目录之外“红头文件”等设定的审批事项清理亮点:
1、“红头文件”按照“就多不就少”的原则,凡实施审批的事项要应报尽报。
2、对暂时保留的事项将作为相关部门的“在审项目”,由各部门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并进入其服务窗口或审批大厅,规范流程,接受监督。
省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相关部门:
办公厅、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计生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审计厅、煤炭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安监局、旅游局、宗教局、文物局、粮食局、中小局、监狱局、管理局、物价局、编办、外侨办、人防办、法制办、金融办、国防工办、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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